日课写作营2期第12天

  从某个时间节点起,人们已经不兴盛以婚姻的方式交接DNA。男女之间的区别仍然是同一个物种之间的一点点区别,那个年代始终在男女平等的话题上喋喋不休。但是那个年代没有婚姻,没有家庭,没有父子,没有伦理。

  核元年前,人们兴盛以某种法典的力量约束男女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法典之下,一个男人只可以跟另一个女人形成婚姻关系。如果要与另外一个人形成婚姻关系,那么必须要解除上一任的夫妻关系。但是他们似乎忘了就在那个一夫一妻制的年代往前推算一世纪,仍然有大量一夫多妻的体制存在,而且运行得很完美。在那个年代要解除婚姻关系还要遵从七出三不去的规定。但那个一夫多妻制的年代,也忘了曾经的母系社会制度下的婚姻关系。

  在核元年前的观念低下,一个人选择不结婚似乎是一件很难以理解的事情。现如今我们童谣里唱的“十八岁早恋十九岁晚婚”,唱的就是核元年前的婚姻观。在那个年代似乎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要与他人达成婚姻关系。如果过了一定年龄段仍然没能达成目标,会被成为剩男剩女,遭世人耻笑。这一点在我们这个年代是难以想象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打成婚姻关系需要有隆重的仪式,各个地方的仪式都各有特点,详见《核元年前的婚姻》一书。但是后来的婚姻观是“结了还能离”,于是婚姻的意义逐渐脱落,后来的人干脆摒弃婚姻这一形式,甚至到现在,连婚姻也没有了。

#日课写作营#27号Mint-09

好友

今天走在街上,偶遇一曾经的好友。现在早已生疏,也很久未见。她瞅着我直皱眉,然后小声对男友说:那个人长的好像我以前一个好闺蜜。

我也没有主动去搭腔,身材微微有变,还是那张脸,认不出来就认不出来吧,脸都认不出来已经让人很无语了。有些事正好让它都过去,一旦问出口,留给对方最后的尊严可能灰飞烟灭。

挚友是什么呢?当然不是互相掏心掏肺的好,聊天记录飞到一百多页,可以无缘无故对他发火过后连道歉都不用就会成为好朋友这种类似非主流的解释。这充其量算是种浓烈的依赖,只有在无知和无助的情况下,人们才会对一个可以陪自己聊天抒发痛苦的人的无聊行为进行无休止的感激。这种三无友情往往不会发展长久,更不会像自己想象中那般走心。

真正的挚友,在人生路上往往有困惑的时候,他有能力的话会帮你点透迷津,就算没能力也不会纵容你去瞎胡闹。两个人都会有共同的优点或互补的优点,可以互相学习,促进两个人的进步。和对方说话也会很注意分寸,生怕对方难过让自己也心疼。

至少,他永远能认出你从未整过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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