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留言临泉一房地产项目房子车位捆绑售
4月26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称“临泉县华安城房地产公司把房子和地下车位一起出售,属于捆绑买卖”
具体留言内容如下:
临泉县华安城房地产公司把房子和地下车位一起出售,属于捆绑买卖。不买车位就不给选购房子,买了车位,购房合同里也没有列出有关车位的事项。车位交首付时付了一半钱,另一半说交房时付清,交的车位钱只有一张收据,盖的印章不是房地产公司的却是物业公司的。现在房子还没盖好,哪来的物业公司?!
现在房地产公司已经被有关政府部门确定违法了,但还是没有具体的实施措施,就只说还需要调查取证。我们这么多消费者来投诉,有收据,有车位协议等,证据还不够么,最好的证据不就是我们消费者自己吗?!有些政府部门只会推说,把他们的责任推说给其他单位部门!让我们消费者跑来跑去的找不同单位部门讨说法,请问当地政府为人民服务了么?!我们老百姓买房不容易,不能就这样被房地产公司坑,我们要维权到底,坚决要求退车位,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
还请上级领导重视此事,严厉整治房地产公司的违法行为,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5月15日有关单位回复处理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临泉县华安城捆绑车位售房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临泉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华安城房地产项目由曲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涉嫌捆绑车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临泉县市场监管局已于4月4日立案查处,因涉及人员较多,且大多人员在外地,故调查取证的周期较长,目前该案调查终结。临泉县曲金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捆绑车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一)(二)项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一)项的规定,临泉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予以处罚,并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将该单位违法行为报告临泉县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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