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女员工有ldquo特权rdqu
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Q:女员工隐瞒怀孕可以辞退吗?
这算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各家企业都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HR会很武断地处理这种情况,直接就把员工给开除了,殊不知是有巨大风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多部法律都有规定,孕期内的女职工应当受到劳动法的特殊保护,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下面给大家一个经典案例,帮助各位HR小伙伴理解。
员工入职谎称未婚,入职后怀孕,公司能否这样处理?
Q:三期内的女员工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被辞退?
上一点谈到了,女职工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企业不能轻易辞退女员工,那么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就是她们万能的保护伞吗?
实际上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Q:三期内的女员工解除合同,该怎么赔偿?
三期女员工,确实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是否要赔偿呢?
这里主要分这么几点情况。
1、劳动者自己辞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是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违法解除的应支付赔偿金,即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这里再补充一点:因为三期女员工的福利性,假设女职工协议离职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想要恢复劳动关系,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实际上协议解除或者预告辞职反应的都是女职工自身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禁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女职工预告辞职。
因此如协议解除或预告辞职不存在强迫、欺诈或者重大误解,则应认定协议生效、辞职行为成立,进而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禁止女职工再行反悔。
这里有一个典型案例,小伙伴们可以参考看看:
女子协议离职后发现已怀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法院直接回了四个字
关于三期女员工,下面还有一些常见的问题,一起给大家解答:
Q:三期女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应该如何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情形,其中就包括女职工三期的顺延。因合同到期属于客观情形,且三期属于合同到期顺延的法定情形,因此只要女职工在合同期内怀孕的,即符合到期顺延的规定,即便女职工因不知情已经离职的,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三期届满。
Q:如果我们公司有在家办公的政策,员工申请保胎在家休息的话,是否可以让她执行在家办公政策,不批假?
在家工作和保胎假是两回事。根据国家规定,保胎假适用的情形是员工不能工作,而非不能去单位工作。
Q:一般女员工三期内不在公司,不太可能签字确认,公司发送正式通知可认为已书面通知吗?
送达不仅涉及三期女员工,常见的成本比较低的做法:向其户籍地、工作地、经常居住地发几次EMS,一般仲裁机构、法院会认可用人单位已经尽到义务。还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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