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你我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你我需要知道的事情(六)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1、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对象
①户籍人口(本地常住)
②非户籍(辖区居住者)
2、主要服务内容与要求
可以开展产前保健服务的基层机构:
①开展产前保健;
②按照规定记录完成产前保健病历资料;
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记录填写。
没有条件开展产前保健服务的基层机构:
①进行孕期电话随访;
②记录随访日期、接电话人员、产前保健机构名称、产前保健情况。
3、妇女怀孕后可以享受到哪些健康管理服务?
妇女怀孕后,孕期全程到产后42天都可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①孕早期健康管理1次。
②孕中期健康管理2次。
③孕晚期健康管理2次。
④产后访视2次。
⑤产后42天健康检查1次。
共计8次
4、孕早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怀孕12+6周前为孕早期。
①全面评价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初步筛查不宜妊娠者。
询问本次妊娠情况、既往史、月经情况、生育史、夫妻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不良因素暴露史、个人嗜好、精神及心理状态;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完成预产期的推算、体质指数的计算等。
孕妇完成早孕检查:必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和Rh)、心电图、肝肾功、空腹血糖、乙肝两对半、HIV和梅毒筛查;孕8周前甲状腺功能筛查;在孕早期进行超声检查,确定宫内妊娠和孕周,胎儿是否存活,子宫附件情况;对有发生妊娠期糖尿病(PGDM)高危因素的孕妇行妊娠期糖尿病0GTT筛查。
②提供孕早期保健指导。
指导孕妇自行测量体重,并记录下来,掌握每周体重增长的情况,如果连续两周增长过多或过少,医院检查。
开展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的指导,特别强调避免导致胎儿畸形的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进行产前筛查和诊断的宣传告知,预约下次检查时间。
③为每位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指导孕妇使用母子健康手册。
④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5、孕中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怀孕13?27周为孕中期。在16~20周,21?24周医生做2次随访。
①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
孕早期未建卡、册者补建;详细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
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腹围、监测胎心率,检查有无下肢水肿,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②进行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
辅助检查中必查项目:
15-20+6周产前筛查(唐氏筛查或无创DNA)
20-24周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胎儿系统B超检查
24~28周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16~22+6周对预产期时孕妇年龄≥35岁或符合产前诊断指征的高危人群行产前诊断。
③筛查孕妇的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妊娠期高血压、贫血、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
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告知或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④提供保健指导
6、孕晚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怀孕28周以后是孕晚期。在孕28~36周,孕37~40周医生做2次随访。
①督促孕妇在怀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检查。
②医生对孕产妇开展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孕期并发症防治、合并症防治的指导。
③对高危孕妇应根据其就诊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医院随访的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转诊。
7、什么是产后访视?
产后访视是指基层医生在产妇出院后一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的第一次产后家庭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8、产后访视服务有哪些内容?
①通过观察、检查、询问,了解产妇精神状态、体温、血压、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愈合及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恢复情况等。
②对产妇的产褥期保健进行指导,对出现的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③发现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产后抑郁、妊娠合并症未恢复等问题,及时转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④通过观察、询问、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指导母亲正确护理婴儿。
9、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有哪些内容?
①产后42天的正常产妇到所居住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后健康检查,异常的产妇就到原来分娩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②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③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来源: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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